2014年2月1日 星期六

戲劇化夜跑




稍早之前,發生了一件驚險,又有點暴力的事。算是小插曲吧,記錄一下。


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我們通常也不主張使用暴力達成目的。但那是在這社群裡的人都能奉公守法且理性的前提下,我們才有空間和餘裕去運用現代的工具處理衝突。如果把文明拿掉,或者被迫拿掉,暴力可能就是一種必要之惡,總得先保護好自己才有自由在這邊高談闊論吧?

初一晚上,用過晚餐後接到值星官的電話:明天要服儀檢查,么三三洞全副武裝連集合場集合點名。

這通電話提醒我,爽爽的九天連假明天中午就要結束了,心情突然有點差。於是,雖然今天已經跑過,但還是想乘著夜色和低溫跑跑步,轉移一下注意力。

我跑步的起點都是在住家樓下的公園,然後跑個幾圈,看心情和體力,可能會岔出去別的地方,繞一繞。繞的標準是看紅綠燈,遇到紅燈就向左或向右,遇到綠燈才會前行,所以總會有幾個朋友說我跑步的路線很亂。沒辦法,我是個路跑很守規矩的男子。

其實是怕被撞死。

但我今天就真的差點被撞死。

今晚跑了大約半小時五公里的時候,眼前的綠燈亮了,我離路口還有大約三四秒的距離,我到了路口瞬間盼了一下,心裡判斷闖紅燈的時間已經過了,眼睛所見也沒有任何車輛「正在」闖紅燈,於是我就跑了過去。

但那輛計程車就這樣飛馳而來,我停下來,他也在某個瞬間停下來,在那一兩秒我的人生跑馬燈並未轉動,我理性上知道我們碰不到,就算他不停車。但他停了,我們對看了幾秒,接著,我就這樣緩緩的經過他車頭,腳移動,但眼睛一直盯著他,他也盯著我,像是互相挑釁一樣,接著,我比他一個中指,用左手。不得不說我左手中指還真的很奇異的長,又長又直,每次比我都覺得,恩,好有說服力。

按照我的街頭江湖經驗,他闖紅燈,我比他中指,從此兩不相欠。

但他不是這樣想的,他突然加速往我這邊衝過來,我在那一瞬間人生跑馬燈啟動了。然後他停車,開門,下車,嚼著檳榔用台語說:拎娘咧少年耶,你是在比什麼,態度好一點啦!

我覺得,他可能覺得我沒遇過壞人,殊不知,他才真的沒遇過壞人

我就站在那裡,國台語夾雜著回他:(很兇的五言語助詞),你闖紅燈我比你中指剛好而已啦!

他好像真的很不爽,走過來:阿不然你現在想怎樣?

我:報警阿,還是你要烙你車行也可以,我們看誰在台中比較有拓阿!

然後,他就推了我一把,再說一次:阿你現在想怎樣啦!

老實說,他推我,他居然推我,這讓我始料未及,這不符合江湖道義阿,不是吵吵架就可以了結的事嗎,頂多各自打電話找人來repeat「阿不然現在是要怎樣」的群眾版,在默默各自打電話給警察就好了。然後警察來了就可以散了,大家也都有面子,何苦動手呢?

他到底為什麼,要推我。我心裡這樣想的,剛剛差點被撞的恐懼轉成巨大的憤度。

這段思考大概是一秒鐘吧,我就很快的朝他的右耳前側和左頸各打了很重的一拳,他就不能說話了,就像以前教練教的一樣。雖然我學的是跆拳道,但教練也明講了,除非職業,否則手永遠比你的腳還快,所以還是要教你們幾招徒手格鬥,不然學跆拳道真的沒什麼用,黑帶遇到小混混也是挨打。

戲劇性的,警察在我打完他兩拳之後出現。

巡邏的警車,警察一下來,先問:你們在幹嘛!

我:他闖紅燈,還打我!

警察轉頭問他:你咧?那誰先動手?

那位司機坐在地上,搖搖頭。我還是很火大,問他,你搖什麼意思,剛不是還很囂張,裝可憐喔!

有個一直在旁邊看戲的大叔走過來,跟警察說,計程車闖紅燈,然後先動手推人。這大叔太有情有義,我們也只是剛剛跑步交會時會點個頭的點頭之交而已。

我:他有行車紀錄器阿,麻煩你們可以看一下。

警察走過去問了問他,然後就坐近他的車裡看行車紀錄器。然後問我們:你們有沒有要提告?

我說沒有,司機沒說話,只搖搖頭。警察又再問我:你有打算提告或幹嘛嗎?我說沒有,我只是出來跑步,我想先回家。

然後就要了司機的證件,開了兩張罰單,超速和闖紅燈。警察又問我:我開他兩張罰單,有沒有意見?

我依舊說沒有。

警察:那就這樣喔,你可以先走了。你也是。



我走到對面的全家,買了一瓶牛奶,給那位大叔。他跟我閒扯了一下,最後道別前,他問我:你有沒有聽過姐夫的店?

我說沒有。他說沒關係,然後就說掰掰了。





我回家後查了一下,姐夫的店,是Gay bar。我想這意思是,如果我去過姐夫的店,我在這個戲劇性的夜晚,可能已經躺在大叔的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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