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出門這件小事




關於起床,匆忙的展開一天的生活這件事。

我覺得弔詭的在於,不管預留了多少時間,最後依然會是在有點匆忙的狀態下出門,趁著等電梯的那幾秒隨便把門鎖上。隨便把門鎖上的風險不是小偷,而是我媽會超級不爽,當然出發點是因為覺得這樣太危險。不過我真心覺得,可以開一道鎖,就可以開第二道,所以我還是每次都隨便鎖鎖。


當兵在部隊起床的早上,總是會撐到最後一刻起床。

七點四十五集合,鬧鐘就硬是要在精算多次後設在七點三十八,先花三十秒摺被子,再花一分鐘穿上前一晚就掛在床頭的迷彩和早就放在靴子裡的襪子,拿著鋼杯,裡面裝著牙刷牙膏洗面乳刮鬍刀衝下樓。路上邊走邊扣扣子,七點四十分扭開水龍頭。

四分鐘洗臉刷牙刮鬍子,最後一分鐘衝上樓放鋼杯拿帽子和手機皮夾,再下樓稍息等集合。

所以在部隊裡,從起床到可以出門大約是7分鐘。



在人間,放假總是耽溺於一個人賴在柔軟雙人床上的慵懶。於是經常忽略鬧鐘,或者按掉,或者就讓歌聲成為夢境中的背景音樂。

然後會在某個時間點驚醒。

比如說昨天,早上十點在東區有個約,而我寄居在板橋。鬧鐘設定是八點半,總要預留一點到一級戰區找車位的時間。但等我悠悠的睜開眼似乎是九點快半,過了一下我才驚醒,跳下床。很匆忙的洗個起床澡,一定要洗頭,大概花了七分鐘吧,包含刷牙和洗臉。然後從行李袋裡抓一件襯衫,沒時間了但還好沒有很皺,就再加一件毛衣。吹乾頭髮,口中念著手機鑰匙皮夾錢,髮蠟,等紅燈的時候可以整理一下,就出門了。

說起來也是有點偷懶,這可能牽涉到個人品味。我之所以可以每次睡過頭還能隨便找一件衣服穿出門也不會太邋禢的原因,就是通常都買安全的襯衫,和安全的長褲,還有安全的鞋子,藍色、灰色、咖啡色、卡其色和白色、黑色,在這些顏色裡面隨便找出一件襯衫和長褲,冬天再加上其中一種顏色的毛衣或外套,通常都還能有及格分數的出門。

然後出門走去開車的路上,昨晚深夜和後面那輛車搶車位成功的那種喜悅和成就感,在這幾分鐘灰飛煙滅。如果這在台中的家裡,至少搭電梯到地下室就可以開車了,但在這裡的巷弄,能找到車位已經是萬幸,可是快遲到了還要走這麼段距離開車就會有點不爽,無論如何以後買房子租房子車位勢必要列入考量,尤其我這麼會睡過頭

略帶點小跑步,一邊想著這不是冬天嗎為什麼會流汗,一邊想著等等要開哪條路到東區最快。最後走環快接市民高架,很好運的,在東區又讓我找到一個路邊停車位。赴約晚了五分鐘,還好。

於是,在人間睡過頭,從跳下床到正式出門,大概也只要15分鐘,剩下都是交通時間。





今天,跟國中同學有約,是中午十二點半。鬧鐘設定在十點,我也大約十點自然醒起床,那時候心裡想著,阿,今天一定罩得住,可以早點到然後坐在那邊聽音樂看報紙。

悠哉的洗個澡,用蓮蓬頭開著熱水一直沖著緊繃的肩頸,刷牙洗臉,沒有刮鬍子。下樓先買今天的早報,從冰箱裡倒杯牛奶和切了一盤柳丁,去皮然後把柳丁籽都挖掉,滑滑手機。看看時間,居然十一點了。

不過老媽昨天打電話來,交代要曬衣服和被子還有繳管理費,比起跟友人聚會遲到,我覺得忽略老媽的交代事項,風險還是比較高,所以又去頂樓晃了一下,再去領錢繳管理費,不知不覺就十一點半了。然後,畢竟我早上吃了太多柳丁,於是我又去廁所待了一下。

阿,我還沒挑今天要穿什麼衣服!快中午,天氣有點熱,而且約吃火鍋,還是穿的休閒一點,可以丟洗衣機洗的衣服比較好。等到要出門的時候已經要十二點了。

騎機車太累,而且太陽很大但風是冷的;開車舒服一點但會塞車,而且不知道要停哪,畢竟周日的台中市區也不太能開玩笑;公車是好選擇,而且台中市政府德政八公里免費,不過,從這裡到那裏坐公車加上走路和等待可能要一小時;於是最後只好忍痛坐計程車。

然後一樣是遲到五分鐘。

於是,悠哉的起床,從起床到出門花了兩小時,中間會發生很多事,讓我無法專心在出門這件事,所以最後還是會匆匆的出門,然後跟睡過頭一樣遲到五分鐘。




所以我看以後還是繼續堅持睡到最後一刻好了,人生不能過的太悠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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