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寫於2005.08.29
【記者喻文玟╱台中市報導】 【2005/06/15 聯合報】
台中一中學生會長黃健豪昨天表示,經過全台37所高中職、近2.5萬多名學生連署,教育部體育司長何卓飛與學生座談後,初步承諾,高中職合作社自下學期起可恢復販售原先販售的食品,飲料不限制只能販售純果汁等7種。
黃建豪說,教育部規範學校合作社販售食品的種類,原只對國中小學,但今年2月下達新規定,除規定學校只能販售純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和礦泉水等7種飲料,並將高中職也規範在內。
高中職學生外宿、外食人口多,合作社是住校學生購買食品的主要來源,新規定對學生十分不方便。
台中一中學生會5月21日發起全國連署,要求教育部放寬或取消新規定,獲得37所高中職、2.5萬多名學生響應。教育部體育司長何卓飛上周到台中一中和學生座談,包括松山高中、大直高中、屏東女中等18所響應連署的學生都參與。
黃建豪表示,座談會上何卓飛認為他們的訴求合理,初步承諾,新學年度恢復「學生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不得使用代糖或代脂」的販售舊制,最快下學期,高中職合作社可以恢復先前販售的食品。
他認為,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每份熱量應少於250大卡,是治標不治本,積極作法是宣導正確飲食觀念。
台中一中校長蔡炳坤表示,自教育部2月公告新規定後,學校目前都依新規定販售食品,等接獲教育部公文,再恢復之前的販售種類。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昨天表示,國中、國小學生正在成長階段,較不懂得如何選擇食品,這時就需要學校或政府幫忙把關。至於高中生,他認為在提供正確飲食觀的同時,可考慮稍微放寬。
蕭東銘說,「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確實是由教育部和衛生署一同公告,但十幾年前,台北市教育局就開始和董氏基金會推動此一政策,目標針對國中和國小學生。
他認為,主要是因為高中生已有相當能力表達需求,加上他們的營養狀況也和國中、國小學生不同,確實有討論的空間,不妨在提供正確的飲食觀念後,給他們更多的選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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